2023-05-2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常见问题解析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涉及责任主体如建设、设计、图审、施工或消防施工以及检测机构等需要在验收资料上盖章的的主体,尤其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总觉得验收难,难验收,一次性通过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然验收到底难在哪里,是不是验收准备工作不到位?有困难迎难而上,没有困难创造困难,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本文认为,做好以下工作,困难迎刃而解,也就不会觉得有多难了。 本文引用规范均为现行国家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但对《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涉调整处尚未调整。 01申报及验收程序部分 1、申报验收时出现土建部分与室内装修同时申报的情况,与施工许可证内容不一致。 【问题解析】:申报验收范围需与施工许可证内容相符。若施工许可证只有土建部分,则只能申报土建部分的消防内容;若与室内装修同时申报消防验收,则需取得内装修的施工许可证,室内装修部分的消防验收需在土建部分验收合格后申报验收,如土建工程责任主体与内装修工程责任主体完全一致,且保留了相应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则可以土建工程与二次装修工程一并申报。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内容填写错误,不完整,参加验收人员签字不齐全,或存在代签造假情况。 【问题解析】: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之所以出现此类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各责任主体单位不重视。 3、消防检测报告超期。 【问题解析】:依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检测报告的有效期限为一年,超过有效期的检测报告,可以拒绝受理相关材料。 4、关于明确部分新型建筑或场所确定性质的问题。 【问题解析】:电竞酒店或以娱乐性质为主的酒店按照歌舞娱乐场所来定性,相关技术标准按照《江西省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执行;医疗美容会所按照医疗建筑来定性,相关技术标准参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 5、关于明确新老规范交替,验收备案使用规范标准的问题。 【问题解析】: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解答(一)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验收备案执行规范标准的时间节点以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时间为准。 6、责任主体单位不齐。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包)单位、消防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员不能如数到齐。 【问题解析1】:依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2019版消防法)第九条之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为保证消防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的各参建单位及消防检测单位应该如数到场。 【问题解析2】:依据2019版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02建筑专业部分 1、给水管道、电气管道、通风管道等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问题解析】: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2.9条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土建预留洞口、土建风道未封堵; 【问题解析】: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3.7建筑屋顶上的开口与邻近建筑或设施之间,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3、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缝隙未采用不燃材料封堵; 【问题解析】: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2.6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采取符合本规范第6.2.5条规定的防火措施,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4、防火墙未施工到顶,防火分区分隔未完成; 【问题解析】: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2.4建筑内的防火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 5、防火门开启方向错误,未向疏散方向开启; 【问题解析】: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4.11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6、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开设非疏散作用的门洞; 【问题解析】: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4.2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7、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未按照,身份标识未张贴; 【问题解析】:依据《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2014)第3.0.3条之规定,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主、配件齐全,其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8、楼梯疏散宽度、疏散出口数量、疏散距离与图纸不符; 【问题解析】: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4.1民用建筑的平面布置应结合建筑的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等因素合理布置。 9、消防车道、登高作业面、回车场等未按图纸施工; 【问题解析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1.8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问题解析2】: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1.9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问题解析3】: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2.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